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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種身分的人要到本所加入全民健保?

問.何種身分的人要到本所加入全民健保?

答:

(一)被保險人須設籍在臺北市士林區。

(二)被保險人及其配偶暨未成年子女(或在學之18歲以上子女)皆無工作,也未在農、漁、工會等其他單位投保之全家人。

(三)18歲以上,未婚、未在學,待業期間也未在農、漁、工會等其他單位投保之個人。其眷屬亦可選擇依附加保。

(四)持有榮民證或榮民遺眷證,且無工作,也未在農、漁、工會等其他單位投保者,其眷屬亦可選擇依附加保。

(五)具有低收入戶資格者,無論有無工作,皆可以福保身分在本所加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