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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不知去向,子女年幼,由叔伯扶養,該子女如何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問.父母離婚不知去向,子女年幼,由叔伯扶養,該子女如何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答:若父母離婚,行蹤不明,子女未滿18歲,確係由叔伯扶養時,該子女可以被保險人身分在其戶籍所在地之公所加入健保,保費由扶養人負責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