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借用區民活動中心舉辦活動有何限制?答:借用區民活動中心舉辦各類活動不得有營業行為、違反法律行為、違反安全顧慮、妨害公務、蓄意破壞公物,或未經本所同意任意將活動內容變更或轉讓他人使用,或侵犯他人權益而不聽勸止及其他不法行為等,有違反者本所得不予同意使用,已同意借用者即予終止使用,其所繳費用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