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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士林區地名由來
士林區原為平埔族「麻少翁社」居住地,舊稱「八芝蘭」,係譯自平埔族語(Pattsiran),意思是「溫泉」。

「芝蘭」在漢人典籍中最早的記載可溯自雍正2年(1724年)黃叔敬《台海使槎錄》〈藩俗六考〉中:清代地方行政區名叫做「芝蘭堡」。

雍正元年(1723年),在大甲溪以北設淡水廳,下設竹塹與淡水兩堡,下又有18莊,其中一莊名為八芝蓮林莊,即今日之士林地區。乾隆11年(1746年)「八芝蓮林莊」改為「八芝連林莊」,實為不同之音譯。乾隆29年(1764年)以後方改稱「八芝蘭」或「芝蘭」。

日本治臺後,明治30年(1897年)改正地方制度,縣下去支廳,改設辦務署,遂有「臺北縣士林辦務署」,下轄芝蘭一堡。「士林」之名稱自此正式出現。這是因為當時士林區普設私塾、社學、義塾,文風鼎盛,遂以「士子如林」而改稱為「士林」。
 

 

行政區域演變
時間 事件
光緒21(1895)年 日本據臺,屬臺北縣直轄。
明治30(1897)年 縣下設辦事署,隸士林辦務署。
明治31(1898)年 改隸臺北縣臺北辦務署。
明治34(1901)年 廢縣置廳,隸臺北廳士林支廳。
明治42(1909)年 支廳下置區署,隸士林、社子及和尚洲三區。
大正9(1920)年 廢廳置州,改為臺北州七星郡士林庄。
昭和8(1933)年 因人口聚集,升格為士林街。
民國35年 臺灣光復後改制,廢除街制,改為臺北縣七星區士林鎮。
民國36年1月 廢七星區,改隸臺北縣淡水區。
民國38年7月14日 改隸草山管理局管轄,次年又改稱陽明山管理局士林鎮。
民國56年7月1日 臺北市升格為院轄市。
民國57年7月1日 劃併臺北市,將士林鎮改為士林區,成為臺北巿16個行政區之一,但行政業務仍歸陽明山管理局管轄。
民國63年1月 陽明山管理局去除地方行政權,士林區地方行政業務始歸由臺北市政府直接管轄。
民國79年3月12日 臺北巿第四期行政區域調整將原屬本區洲美里劃歸北投區;另將原中山區福樂里、康寧里、明勝里、劍潭里(部分)併入本區,現為本市十二行政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