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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14年度輔導市民以工代賑臨時工作總登記事宜

  • 發布機關: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臺北市114年度輔導市民以工代賑臨時工作總登記事宜

一、對象:年滿16歲以上,65歲以下,能勝任臨時工作且具有本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者(依本市公告之114年標準),惟每戶僅限1人。

二、總登記受理時間:113年11月15日至113年11月30日。

三、檢附證件:申請人身分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四、洽辦單位: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

五、臨時工之工作範圍為協助需用機關從事下列工作:

(一)本市公共空間及市政府所屬機關(構)之環境清潔維護。

(二)簡易行政庶務工作。

(三)協助弱勢市民之照顧。

(四)其他臨時性工作。

發布機關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