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原稱電動自行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納管,未掛牌上路,警方將依法取締。 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應遵守之規定:1.微電車須年滿14歲才能騎乘。2.配戴安全帽。3.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 4.不得載人。5.車速不得超過25公里/小時。6.不可酒駕、毒駕。7.強制險到期前記得續保。8.不得購買未經審驗合格之微電車。
微型電動二輪車(原稱電動自行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納管,未掛牌上路,警方將依法取締。
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應遵守之規定:
1.微電車須年滿14歲才能騎乘。
2.配戴安全帽。
3.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
4.不得載人。
5.車速不得超過25公里/小時。
6.不可酒駕、毒駕。
7.強制險到期前記得續保。
8.不得購買未經審驗合格之微電車。